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加强各审判业务部门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及诉讼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与安全,工农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
工农区法院在诉讼档案管理与信息化电子诉讼档案管理上均配有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各庭室也配有专门的负责人员进行诉讼文书材料进行整理、装订等工作。工农区法院按照新通知要求,在档案查阅利用方面,能够严格控制利用范围,严谨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也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档案管理人员认真研读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2014年1月1日后的诉讼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和装订等工作,工农区法院还组织了专门的培训,将新通知中的相关文件材料对各庭室进行了下发,并对各庭室专门的负责人员进行详细讲解与分析,对照新旧立卷规范的不同,理清新通知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各庭室能够完全按照新通知内容认真贯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