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债主催款,愤而欠债不还
发布时间:2014-03-07 10:04:28
近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本是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10万元,到期未归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被告却因原告的频繁催讨而心生不满,表示不同意还款,并声称要与原告断绝朋友关系。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认为,此案矛盾在于心结,决定以调解方式解决。经过法官耐心疏导,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同意还款并支付愈期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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