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黑龙江省共青团“倾听日”活动暨鹤岗团市委与工农区人民法院携手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走进省未管所。
工农区法院领导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法官行程千里为我院判处的40名鹤岗籍未成年犯送去衣物、食品、生活用品,在寄语中重申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犯的关注和关爱,介绍了家乡的变化和建设情况。座谈回访中鼓励他们努力改造,树立信心,早日回到家乡,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为国家和家乡建设做出贡献。参加活动人员还参观了未成年犯的食堂、活动区等场所,观看了学员们组织的体育比赛,深入体验了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
团省委领导、省未成年人管教所领导、团市委领导对我院多次回访未管所鹤岗籍未成年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犯判后的帮助、教育工作给予了认可,并提出与我院建立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教育基地。通过这次活动使我院在未成年人犯帮教工作上搭建了新的平台,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上迈出了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