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梅 芊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进一步针对审判工作实际为企业“减风险、找不足、促规范”,2013年11月1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联合鹤岗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开展了保险法实务讲座与研讨活动,我市18家保险公司参加。
一、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韩巨森、法官白梅对新施行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进行了现场讲解,并结合本院审理的保险纠纷类案件审判实例,对我市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业务行为进行了重点说明及现场答疑。
二、规范行业规则,促进行业发展。在实务讲座后,与参会人员就我市保险行业在合同签订不规范、告知不明确等突出问题阐述了法律法规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对如何发挥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重要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研讨,进一步促进保险行业的对责任和权利的认识。
三、征求意见,提供司法保障。向参会人员发征求意见函并建立诉讼联络。市保险行业协会、18家保险公司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向法院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法院在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落实等涉法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
本次活动对规范我市保险行业的经营行为,避免和减少保险纠纷,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精神,最大限度的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减少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