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我院的上一级法院是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对我院一审的案件不服,可以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效力。
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诉不能过了期限,这个期限自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受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受到判决书后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经常有这样的当事人,他对一审的判决结果并不满意,想上诉,但得知对方当事人已经上诉了,就认为既然对方上诉了,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如果这样想,你可就错了,因为根据民诉法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您没提出上诉,法院就是为同意原判,对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对方上诉与否,只要您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您就应该上诉。
要上诉,就必须得写上诉状,如果您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请律师帮您写,如果没请律师,您自己也可以写,上诉状具体的格式、写法,您可以参阅我院编写的宣传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书》
由我院审结的案件,上诉状通常应通过我院向鹤岗市中级法院提出,写好上诉状后,您应将上诉状递交给案件原承办人,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如果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缴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依据法定上诉条件进行审查。上诉状内容如有缺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上诉状内容如无缺陷,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一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及诉讼费,报送二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