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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互不相让 法官努力解决难题

发布时间:2013-08-27 13:40:59


    经工农区法院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终于和谐执结一起双方履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避免了当事人矛盾激化的发生。

    去年4月,孙某将一处农贸市场包括7间门面房和市场带顶院落租给董某经营,租期3年 ,首年度租赁费20万元,后两年租金另行协商。今年4月,因双方就第二年度的租赁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议从今年4月到6月终止合同,由孙某补偿董某8万元,董某腾出市场。其后,董某以孙某未支付补偿款为由拒绝搬离,孙某则以董某未迁出场地而拒绝补偿。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董某向孙某交付场地,孙某向董某支付8万元补偿款。双方于今年10月2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董某腾出市场需要一段时间,法官决定首先做孙某的工作,经一个星期的催促,孙某将8万元汇入法院账户。法官又来到农贸市场做董某及租赁户的工作,但董某与租赁户签订转租合同时收取了一到三年不等的租赁费。董某声称补偿费太低,并以找不到经营场地为由拒绝搬离,部分租赁户以董某尚未退清租赁费而拒绝配合搬迁工作。市场内一时间群情激愤,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来抗拒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结或引发群体性事件,法官们决定把突破口放在董某身上,他们耐心向董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向其发送限期搬出通知书,在市场张贴了搬迁公告。并将执行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向院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做好对董某实施拘留的准备,还找到董某的亲友,请他们协助法院做董某的工作,同时说服孙某给租赁户留足搬离的时间。

经不懈的努力, 董某心中的怨气消除了,目前,董某和租赁户已搬出农贸市场并全部结清补偿款。(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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