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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孙波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11-01 09:40:00






  热烈祝贺

  孙波同志

  荣获

  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评选结果的通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孙波同志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荣誉称号。

  孙波

  孙波,男,1973年11月出生,蒙古族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宽甸人,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20余年的工作生涯中,孙波同志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并计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被省法院记一等功,同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2015年,孙波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年4月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17年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全系统、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孙波同志学习。2019年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并参加国庆70周年观礼,2020年获得全市法院突出贡献奖,202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7年来的审判工作使他深深地感受到法官是一项特殊而神圣的职业,与其他岗位相比,法官更加辛苦,无时无刻责任与公正担在肩头。扎根基层,公平与公正萦绕在心间,乡野清明,是正义挥写的和谐梦想;大公无私,正义与功德镌刻在心间,鞠躬尽瘁,是人间正道的守卫之魂。他的使命就是要努力实现做一名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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