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院坚持审判质量高标准,通过对审判质量执行质量评估、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充分应用省法院开发的“四个一体系”功能,推动案件上诉率、再审申请率、发改率等负向指标进一步下降,当场立案率、综合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正向指标再攀新高。
一是加强审判团队运行管理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审判团队建设均可打破条线、庭室界限,可由院党组根据案件类型统一调配的原则,1月我院审管办出台了《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组建实施意见(试行)》《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立案轮流接待制度》等系列红头文件,组建了全新的民事快审、民事繁案、行政、审监赔偿、刑事、执行6个审判团队,明确了繁简分流案件比例及相应职责分工与制度实施细则。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及简案转出制度。目前,我院法官立案轮流接待制度及各审判团队组建运行态势良好。
二是加强审判效率监督管理
2022年我院重新制定修改了《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制度》《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严格审限管理,全面清理各类长期未结案件,每月根据中院下发的长期未结案件明细,由院长发出督办令,并由审管办进行督办催办。同时将6个月、9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纳入督办范围,坚决杜绝边清边积,全面落实审限监管责任,加大审限督办力度,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监控,着力提升法官案件管理意识。1-5月共处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件,下发院长督办令21份。
三是加强结案均衡监督管理
年初我院开始运用月结收指数这一考核指标来判断结案均衡程度,通过寻标对标,科学测算,细化办案指标,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每个审判团队、每名办案法官,盯紧每一天、每一周、每个月,全面落实均衡结案。截至5月末我院结案均衡度为61.46%,位列全市第三,较一季度提升三个名次。审管办将继续发挥审判管理职能,定期研判,设置收结案预测,全力提升季度结案均衡水平,力争进入全省前1/4优秀法院队伍行列。
四是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能,依托数字法院案件监管平台,健全“四类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监管机制,同时完善落实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出台了《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及《专业法官会议组员调整决定》等红头文件,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2年我院共计评查发改案件32件。从今年开始,我院更加严格把控裁判文书制作关,制作裁判文书违反“五细”要求评查表,在评查发改案件时,将“五细”评查表一同下发,定期评查通报白字、漏字、病句、诉讼主体错位、判项缺失等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