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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法院 | 以“学”为先 以“实”为要 工农区人民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大讲堂”(第四期)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14 18:13:21





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6月11日,工农区人民法院开展第四期能力作风建设年“大讲堂”学习活动,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活动。

本期“大讲堂”学习活动分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知识测试,在理论学习方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抗领学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2年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10项重点工作》《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裁判指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要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总结梳理工作,从思想理念、目标方向、思路举措、方法路径等方面向党中央对标看齐,要自觉站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科学、具体地落实到干部监督工作中,实实在在地体现到各项安排部署和方法举措中,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履行监督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要求,以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为抓手,以强化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肃清流毒影响为重点,保持严惩执法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提升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深化正向激励措施,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要突出政治教育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在业务学习方面,李乐法官给大家介绍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结合近几年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简明、生动、系统的讲解。

在知识测试方面,此次测试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结束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东三省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内容,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通过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等多种形式对干警的业务理论知识水平进行测试。测试现场井然有序,考风严谨。通过此次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优”的目的,有效检测了本院干警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了本院干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提升了本院干警对于业务理论知识的掌握水平。

本次“大讲堂”学习活动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知识测试三管齐下,强化了全体干警的担当作为意识,促进了工作能力提高,提升了审判业务水平。学习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收益良多,充分认识到学习此项内容的必要性,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遵循,今后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内容,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以本次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提出的“全面工作创一流,重点工作争先进”和市中院提出的“起步就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审判质效为抓手,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加强法院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法院规范化管理,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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