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区人民法院按照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要求,与辖区内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近日,我院与区司法局、派出所高效衔接、密切配合,首次联合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开启了联合调解新模式。
此次调解双方是朋友关系,某天相约一起吃饭,席间因双方都饮了酒,发生口角,饭局结束后被申请人又追至申请人经营的店铺找其理论,并发生了肢体冲突,损坏了店铺中的物品,被申请人又在微信中对申请人做出了语言上的攻击和恐吓,后对方报警。
在调解过程中,我院干警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向当事双方分别耐心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条款的规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使双方都了解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诉前调解的优势。通过与人民调解员、派出所干警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对方表达了歉意,最终此案成功调解。调解成功后,我院干警又从规范性、严谨性上对调解协议的制作进行了指导。
“四所一庭”紧密衔接,优势互补,能够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不断提升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下步,工农法院将认真落实“四所一庭”总体要求,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合作共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信息资源互通、职能优势互补、工作成效互赢,实现矛盾纠纷的可调性和可控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