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农区人民法院快审团队召开了快审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推进会,主管副院长郭杰主持会议,立案庭负责人李晶、快审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全面总结讨论了工农法院开展繁简分流四年来的经验,并研判分析了近几年的案件纠纷类型、案件标的额、案件争议等情况,再次明确快审团队要达到审理全院60%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的目标。此项工作虽任务艰巨,但使命光荣,各团队要勇挑重担,在审判工作中要落实好工作方案、合理划分职责,确保快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团队成员要有机配合、强强联合,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同时要坚持类案检索、文书多人校对,要与繁案审判团队建立信息共享和定期协商机制,确保类案同判,切实做到减程序不减质量。
会议重点强调了加大一审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向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送达,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副院长郭杰强调,在充分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要把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促进快审团队办案质效、增强办案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认同感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快审法官要对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全流程管控,为小额诉讼开辟案卷专门标识,全程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通过创新思维,重点打造,力争在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上形成有价值的经验作法。
近年来,工农区人民法院收案数已突破四千件,位居鹤岗市“六区两县”第一,面对如此巨大的审判任务,工农法院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是顺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有助于推进审判流程再造,让简易案件真正简易起来,让办案速度提起来,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设置,探索符合工农法院自身审判模式,实现审判质效大幅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