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多年保持100%,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显著。
近一年以来,我院审理的周某诉某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某行政机关行政协议案等多起案件,均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出庭参与化解矛盾得到妥善解决。其中,刘某某诉某服务中心行政收费案中,某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共同出庭应诉。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使刘某某对行政收费的标准和依据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某服务中心也了解到刘某某的一些特殊情况,通过多次沟通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某服务中心针对刘某某的实际情况,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某某缴费给予部分减免,刘某某对某服务中心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可,自愿撤回诉讼,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缓解行政相对人的不满情绪,让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感受到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和尊重。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也能够对案件有更加全面的掌握,进而更加准确的把握引发行政争议的真正原因,推进双方分歧和矛盾的实质化解。2022年,工农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