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鹤岗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6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联系该公司后,了解到由于公司内部人员流转原因,公司对该笔债务有抵触情绪,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办案人并没有放弃努力,经多次约谈公司负责人,通过释法析理,释明消极履行义务、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表示配合执行工作,并提供了关联房产用以执行。由于该公司提供的房产需整体处置,变现难度较大。春节临近,急需用钱,申请执行人心情急迫,多次到法院表达诉求。办案人经多次协调,想方设法,转换思路,终于找到破局之法,那就是以租代卖,经双方同意,在办案人员的协调下,将上述房屋租赁给案外人韩某,所得租金10万元先行给付申请执行人。2022年1月26日,申请执行人在法院领取了10万元执行款,双方就后续的偿还方式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本案在春节前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