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一直是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的工作内容,民事审判秉承前置释法答疑、弱化矛盾争议、尽快解决问题的理念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对用人单位欠付劳动者工伤待遇案件,更要求审判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高效、公正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近日,一起矛盾争议较大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案件得到了高效的解决。该案在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了仲裁,后用人单位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经多级部门处理,该案最终由本院审理。因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有较大的争议,且随着时间的延长,均积累了较大的“火气”,导致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的打起了“气官司”。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工作,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立法目的等,以引导当事人能够放下主观情绪,客观地考虑解决案件的方式。通过多次沟通,用人单位消了“火气”,认真考虑劳动者为自己劳动,应当积极处理此事,劳动者也能理解用人单位“小本买卖”,经营不易的难处。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本案通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庭清结近10万元,案件解决完毕。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高效、公正的审判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本案亦是工农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纠纷矛盾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