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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30 19:36:08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结合我院工作重点,现将12月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公布如下。

    一、理论学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一、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21世纪(1992-2002)

    2、《改革开放简史》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二、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3、《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社会主义新纪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三、结束语  318

    二、组织生活

    本月各支部要以“跃动新发展,蓬勃新气象”为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可采取纵向联合或横向联动的方式共同组织开展,要吸收普通群众踊跃参加。

    三、主题党日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理论学习研讨活动。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读书班、专题培训、研学实践等形式,充分运用党建网站、“学习强国”APP、龙江先锋网、“鹤岗慧党建”、院微信公众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党员干警,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工作岗位,办好自己的事,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

    (二)开展专题党课活动。处级领导干部要到所在党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讲一次专题党课,通过讲党课的方式,使党员不断有新进步、新领悟,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五整治”“走流程”、解决群众“三最”问题、党员干警“一助一”等活动载体,在元旦之际,组织党员至少参加一次清洁家园、扶贫帮困、义务清雪、健康教育等不限类别的志愿服务。

    (四)推进“三知一解一有”工程。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等流动党员返乡热潮,面向流动党员召开恳谈会,鼓励流动党员“奉献在他乡,创业在家乡”,切实增强流动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引导流动党员积极履职,多做贡献,激励流动党员创新创业、奉献家乡。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切实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抓好活动的落实,要加强与处级领导进行沟通联系,邀请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加强思想教育。各党支部要把党日活动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结合起来,确保党员干警思想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三)营造活动氛围。各党支部要对主题党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档总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美篇APP软件等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导向鲜明、声势强劲、富有特色的舆论环境。

    (四)完善活动材料。各党支部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档案,做好活动记录和图片收集工作,规范存档。同时,于1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相关的活动方案、总结、照片(水印标注时间地点人物)、研讨材料、活动美篇信息、《工农区人民法院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考核表》按照要求报送至政治部刘延凤处。

                                                          中共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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