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全体干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廉洁的节日,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各种实物;
三、严禁利用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
四、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正当接触及接受吃请、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利益;
六、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和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宿空岗和饮酒;
八、严禁瞒报、谎报个人及亲属身体健康状况、行程信息。
廉洁一身轻,家和万事兴。全院干警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两节”纪律要求,以俭养德,以俭养廉,倡导新风,共同度过廉洁、简朴、文明的“中秋•国庆”双节。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