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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诉前解纠纷 司法确认做后盾

发布时间:2021-09-01 17:14:24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深入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近日对鹤岗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首例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开启了“律师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

    该案双方因借款合同到期,用款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而引发纠纷。由于案件标的额大,如按照以往的诉讼程序,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级别管辖的问题,其次还有繁琐的诉讼程序,以及几十万元的诉讼费用。现在,双方经鹤岗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工农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工农法院及时对调解内容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这种纠纷化解方式令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特别是原本打算到法院起诉的原告方感叹到“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不仅便捷、高效,还节省了大笔诉讼费用,双方对这种化解纠纷的新模式表达了高度赞扬之情。

    律师调解是指有调解资格的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律师主持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当事人申请可直接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司法确认突破了级别管辖的约束,无需支付诉讼费,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并且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同判决书、调解书效力相同,一方未履行义务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是工农法院根据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依法调解、当事人平等自愿选择、调解中立保密、便捷高效和有效对接原则,在法院调解纠纷的基础上对多元解纷机制改革作出的进一步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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