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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元旦、春节的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0-12-30 12:14:45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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