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暴力阻碍公安机关执法的行为,既是挑战国家机关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也是侵犯了依法执行职务警察的人身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11月20日,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4起妨害公务罪的案件,判处4名被告人1年到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以上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如上判决。
工农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宣判、释法阐理让更多人了解妨害公务的危害和后果,对确实树立法律权威、保护执法人员安全、打击妨害公务犯罪、教育群众遵纪守法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