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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荣获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0-05-15 09:10:57



    近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荣获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颁发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工农区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工农区人民法院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运用新媒体拓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实现“指尖上的普法”。策划制作的“打官司不求人”沙画、“我和我的祖国”快闪、公开宣判姜和林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作品先后被省、市法院微信平台转载发布,微信公众号荣登黑龙江法院系统官方微信月排行榜6次。完善升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2676份,在互联网完成庭审直播案件182件。积极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2019年至今共邀请国家工作人员、金融界、教育界等各界960人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3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工作78人次。利用“3.8”妇女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次,受众群众3000余人。定期前往辖区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教育课等特色活动,详解未成年人犯罪及相关刑事法律知识,配合市教育局举办“护航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强化青少年法制观念。

    此次喜获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是对工农区法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今后,工农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力争在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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