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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工农区人民法院普法之抗疫法律知识问答(十一)

发布时间:2020-04-23 09:02:42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法律就是准绳

                  

      防控疫情,要靠科学,更离不开法治力量,为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工农区人民法院竭诚为您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用知识为这场战役传递一份力量!

科学防疫、依法防疫

故意捏造、散播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怎么处理?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疫情防控,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受益者,也是贡献者。遵守各项紧急措施既是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也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让我们以自己守法守规的言行为防控疫情做出应有的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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