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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24 16:04:00



工农区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减少涉毒犯罪给社会带来危害,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即,依法公开宣判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案件5名被告人涉毒犯罪案件。

    1、被告人付某玲、王某生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祝某非法持有毒品罪。

    2、被告人刘某玲贩卖毒品罪。

    3、被告人周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上述案件经工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被告人的辩解,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合议庭评议,于2013年6月24日公开宣判,一审对上述五名被告人以分别判处七年五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人大、政协和社区、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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