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为实现“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不停歇”的目标,我院执行工作紧锣密鼓的开展着。
刘某申请执行黑龙江某米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200余万元,申请人向我院提供了3月10日中储粮将会把储存在被执行人黑龙江某米业的水稻拉走,粮库内剩余水稻为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标的这一信息。如果不采取执行措施,剩余水稻就有被转移的可能,采取执行措施,就有聚集引发疫情风险的可能,面对这个难题,执行局负责人孙建业经请示后迅速制定执行方案,决定抓住这个执行窗口期,将疫情期间强制执行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均做了详细预案。3月10日一早,院里及时给执行干警配备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8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企业。
尽管是阳春三月,但是室外的温度仍旧冰冷刺骨,中午在执行现场干警们轮流吃口盒饭,直到下午4点钟中储粮才完成拉运工作。
由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且该米业法人不出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将中储粮运走后的剩余的400余吨水稻,就地封存,张贴查封封条,并告知相关当事人次日来院商议下一步执行措施。
工农区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各种执行手段的应用,多措并举,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推动执行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