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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不行?但办案不能停!—疫情期间工农区人民法院这样开庭……

发布时间:2020-02-10 20:24:47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最大程度降低人群聚集带来的风险,同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网络办案模式,一场在微信上的庭审正在进行。

“请您通过镜头出示一下身份证明材料”

“关于该案本院进行微信开庭是否同意并进行确认”

    今日,由审判长李晶、审判员孙建业、人民陪审员王德富组成的合议庭通过微信方式开庭审理,原、被告在家里远程通过微信参加庭审。

    原告牛某以购买的房屋已办理抵押,无法再次出售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房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我院受理本案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因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我院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刊登公告指定的开庭日期已到,本案不宜适用延期审理。为保证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庭审能够如期进行,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书记员添加上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的微信账号,进行了一次线上微信开庭。合议庭按照正常开庭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进行。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线上庭审,原被告充分阐明了自己的诉求及答辩意见。通过本次线上开庭,使当事人及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庭审程序,有效满足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关于庭审的各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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