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严控疫情蔓延的态势下,工农区人民法院在防控的同时推进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发挥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审理的特殊优势,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在非常时期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足不出户网上立案
2月3日,原告秦某某通过我院公布的网上立案程序,申请行政案件网上立案。同日,行政庭法官对秦某某上传的立案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发现不符合行政案件立案标准。法官通过秦某某预留的电话,联系到秦某某并在电话中指导其如何补正立案材料。2月4日,秦某某再次上传了补正后的立案材料,并于同日成功通过立案审核,实现行政案件网上立案。
微信建群分散开庭防疫情
2月4日,行政庭通过微信顺利完成了4件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该4件案件均为公告开庭案件,不宜进行延期审理。由审判长白梅、审判员王玥丹、人民陪审员李荣杰、书记员李乐组成的合议庭决定采取为参加庭审人员建立庭审微信群,采取各自分散不聚集的方式实现网络开庭。通过微信视频核实身份、拍照上传证据、微信群信息下载附卷佐证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4件案件中,有1件是原告李某某提起的离婚诉讼,该案被告系失联多年的台湾籍人员,为通过两岸司法协助送达程序完成对被告的合法送达,原告已等待了近一年的时间,而开庭在即,原告却因疫情原因滞留外省无法回到鹤岗。如原告无法参加本次庭审,此前完成的程序均将失去效力,实现诉讼权利更将遥遥无期。我院组织的微信庭审解决了原告的后顾之忧,使原告在千里之外顺利完成了庭审活动。
电话指导诉讼,网络提供诉讼服务
2月3日,当事人邓某某打来电话咨询上诉所需材料等程序问题,并申请调取卷宗证据材料。为保障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决定通过微信方式为邓某某提供调取卷宗材料服务。在通过微信核实邓某某身份及提交调取材料申请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调取材料通过微信拍照方式发送至邓某某手机。邓某某对我院行政庭工作人员在特殊时期为当事人提供的高效便捷诉讼服务非常满意,通过微信表示感谢。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都要尽量减少外出,如遇相关诉讼,请选择线上诉讼。万众一心,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