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战役正处在关键时期,为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农区人民法院温馨提示:如您需要立案咨询、材料提交、申请执行、联系法官等相关事宜,可优先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咨询办理,降低与病毒接触几率,让我们共同做到护己护人。
一、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需立案咨询、执行咨询,请优先选择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
二、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需申请民事一审立案、首次执行的,请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内的“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来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院诉服中心将增派干警审核网立案件,确保网立案件迅速审核、及时反馈。
三、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联系办案法官的,请优先选择电话、短信、微信等电子通信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四、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交通管制等情况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向办案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愿我们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度时艰,合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立案咨询(民事):0468-3811041 0468-38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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