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剑行动
为贯彻落实市中院“诚信营商暨秋剑行动专项执行行动”要求,11月7日,工农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利剑再次出鞘,直指老赖,攻出实效。
案情回顾
执行在行动
申请人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借款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7.5万元,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申报个人财产。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迫于法院执行的高压态势,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执结。
申请人鹤岗市某酒业公司与佳木斯市某汽车销售公司执行一案。执行标的额为48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申报个人财产,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决定对汽车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
截至今日执行局在“执行打击周”期间共计拘留14人、拘传5人、罚款30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49万余元,合计结案27件。
工农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扬“善打硬仗、不胜不休”的优良传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规范执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以执行工作实绩体现教育成效,用执行干警的“初心”让冬日阳光照进群众心中,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