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剑行动
为贯彻落实市中院“诚信营商暨秋剑行动专项执行行动”要求,11月6日,工农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利剑再次出鞘,直指老赖,攻出实效。
案情回顾
01
申请人贾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申请标的额为15万元,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申报个人财产,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决定对李某进行司法拘留。迫于法院执行的高压态势,李某先行给付5万元执行款,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终结结案,并对李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02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高某经济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1.19万元,因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申报个人财产。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迫于法院执行的高压态势,双方达成和解,高某先行给付5000元,该案终结结案,并对高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03
申请人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申请标的额454万元,因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厚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