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工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19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涉案19名被告人均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其中,刘平义、李世海、魏靖人3名被告人同时构成受贿罪,该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4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姜和林为盗窃新陆煤矿煤炭,利用金钱拉拢、腐蚀新陆煤矿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含19起案件的被告人),让他们故意不履行夜间巡视、看管等职责,发现煤炭被盗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对盗窃煤炭行为放任不管,致使新陆煤矿被盗煤炭,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该19起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案件情况复杂。工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保护伞”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专项斗争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彰显了我院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我院将继续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判职能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