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在一楼数字化大法庭公开宣判姜和林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盗窃、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故意伤害、开设赌场7项罪名。案件主犯姜和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组织成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七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起,姜和林纠集陈桂军等11人使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或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大肆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赌博性质游戏厅、非法讨要高额利息债务、开设赌场、盗窃国有煤矿煤炭、违规侵占等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近1300万元,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工农区法院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进度,确保把此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该案案情复杂,犯罪时间跨度长,涉及国有企业,社会影响较大,为依法做好案件审理,合议庭法官加班加点,在法定时间内,对案件所涉及的315册卷宗进行了全面查阅并形成详尽阅卷笔录,并3次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申请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
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宣告着以姜和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彻底瓦解,有力地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嚣张气焰,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