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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犯罪不举报,包庇罪犯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4-10 09:57:14


    2010年被告人吴某某、张某和鲁三(另案处理)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立案抓捕。2011年6月20日13时许,被告人孟某某在鹤岗市工农区天水湖宾馆客房部任经理期间,从该宾馆保安部经理处得知客房部服务员张某是公安机关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孟某某故意向张某通风报信,导致张某外逃。公安机关于2011年6月20日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天水湖宾馆将孟某某抓获。张某、吴某先后归案。

    根据被告人吴某某、张某、孟某某的犯罪情节、手段以及社会危害后果法院以被告人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与残刑三年一个月十三天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以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管制六个月。以被告人孟某某犯包庇罪,判处管制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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