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鹤岗市某煤矿是我院受理的多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之一,涉案标的本息高达九千万元。这几起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我院决定强制扣押该煤矿生产的部分原煤。为了保障扣押程序的顺利进行,执行局局长于大龙提前周密部署,制定详尽的执行预案,并向中级法院申请警力支持。
早上八点,工农法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联合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出动干警40人,警车10辆,奔赴该煤矿。事前安排的2台装载机和5辆货车随即到达现场。
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邀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进行公证。
在执行现场,已聚集了部分该煤矿的其他债权人,大家情绪激动,执行局副局长对其释法说理,安抚劝阻。
到达现场后,在执行局副局长孙建业的部署下,按照事前制定的行动预案,干警们即刻分工合作,有条不紊的开始行动。干警们分为6组在执行现场进行警戒、清点、装运、登记、扣押、存放等工作。
组织运煤车辆依次进行称重计量,共5车原煤,共计160吨。称重计数后,所有原煤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等待下一步的执行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