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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排烟道造成邻居一氧中毒,居民商户应加强安全意识

  发布时间:2013-03-25 10:20:29


  近日我院调解一起因私改排烟道造成邻居一氧中毒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诉称:2012年12月7日被告私自将两家公用烟筒改为排烟道,致使原告店内炉烟道排烟受阻反流,包括原告三人不同程度中毒,原告将上述情况告诉了被告,之后,被告没有采取措施,又于同年12月24日又出现了类似情况,又造成原告中毒,原告无奈治疗,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6600余元。被告辩解:原告所述属实,但数额过高。法庭考虑到原、被告系开饭店的邻居,且不是被告故意造成原告损失,应以化解矛盾促成调解为方向,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给原告损失3000元。

  法官提示:

  1、公民不得私自改动房屋结构,以免给家人及邻居造成伤害。

  2、加强安全意识,如发现有私自改动房屋结构的,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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