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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法院认真执行新《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15 10:19:35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文件精神,率先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提升干警公文处理水平,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对照旧《办法》,认真学习新《办法》的各项规定,加深干警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安排负责公文处理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为贯彻执行新《办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筹备。制定《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制度》,为《办法》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调整公文版式,重新印刷,确保本院制发公文符合要求。

  三、组织管理。确定专门负责公文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公文拟制、办理、收发、管理的各项知识技能,为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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