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13点30,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芦丹与鹤岗市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鹤岗市洪河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15:54:42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6月21日下午13点30,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芦丹与鹤岗市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鹤岗市洪河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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