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老赖”,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7-07-07 15:59:09
冯某某因与吴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诉至工农法院,经判决由吴某某赔偿20000元。判决后,吴某某一直不履行义务,故冯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吴某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查询,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找到吴某某所在住址,得知吴某某有一个儿子吴小某在外地打工。执行法官想办法与吴小某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吴小某同意替父履行赔付义务。执行法官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冯某某,将执行款项交给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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