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一起支付令案件,执结金额4千万元。
该案原告与被告系兄弟关系,因平日的资金往来发生纠纷,原告来我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在海南的房产4处、游艇1艘等财产,并处置了被执行人的股票资产1千万元。
法官在处理本案过程中,发觉双方对立情绪非常严重,申请执行人甚至称剩下的钱不要了,只要法院制裁被执行人,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亲情关系,决定从和解入手,经过一番周旋,找到了本案的切入点,即被执行人第三人处有债权。执行法官召集几人通过几轮艰苦谈判,三方终于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终于摒弃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