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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擎起半边天

  发布时间:2013-03-06 11:43:41


    2012年以来,工农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离婚案件、儿童扶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案件281件,调解率达82.6%,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畅通渠道,解决诉讼难。立案大厅设立了妇女合法权益立案窗口,由妇女权益案件丰富经验的法官负责解答和立案指导,为妇女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院内设立了妇女维权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相关案件,及时总结、剖析案件特点,为更好的维护妇女权益积蓄了审判力量和经验。

    二、加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定期组织干警进社区、机关、企业进行法律宣传。重点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物权法》等。针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内容,工农区人民法院与工农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共有80余名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从多角度多平台确保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延伸服务,化解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能够调解的案件,采取“五全”调解方法,积极与妇联、辖区办事处、亲友联系,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大限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促进和谐;降低诉讼成本和诉累,对经济条件不好,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予以减免诉讼费累计3.2万元,并提供司法援助11次;对赡养、家庭暴力、拖欠工资报酬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对离婚、抚养纠纷案件,根据保护无过错方原则,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合法意愿,保护妇女健康权、居住权、探试权等权益;对侵害妇女的犯罪行为,予以从重从快审判,震慑犯罪,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上升到高度,落到实处,贯穿案件始终。

2012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副主席张长虹一行到工农区法院对妇女儿童、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调研,对维权工作给予了好评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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