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高某等人手持感谢信来到工农法院,为执行人员送上感谢信,高某等人感激地说道:“执行法官办案兢兢业业,加班加点,还垫付评估费用,想尽一切办法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感谢工农法院执行局!”
案情简介:2016年高某等18人与鹤岗市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2017年4月高某等人向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仲裁裁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应向高某等人支付61400元,仲裁生效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未支付。同年5月,高某等人遂向工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山穷水复”执行路……
申请人提供线索,因该公司涉及仓储合同纠纷,某法院冻结了该公司账户二百余万元,经查,该资金已先予执行。后该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已在某法院起诉,并经该院受理。故我院中止了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该公司自行撤诉,我院于2017年8月25日恢复执行程序。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完毕,工商信息、房产信息已查询完毕,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与公安机关联系,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将乘坐飞机至哈尔滨市机场,我院做好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压力之下,该公司负责人来到我院,并用担保人曾某名下房屋进行抵押担保。还款期限届满后,公司并未按约定期限还款,次日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评估费用由办案人垫付,价格4000元。
“柳暗花明”又逢难……
原以为案子可以顺顺利利地执行完毕,结果问题又双叒叕来了…… 评估报告下来后该案件进入另一难点,房屋他项权人联系不到,无法确认抵押金额及利息情况,该案件进入了艰难的找人环节中。经多次走访调查,并去抵押公司实地调查与公安机关协调后,终于找到抵押权人孙某,他确认抵押金额为11万元,拿到所有抵押合同等手续,至此该案件终于进入拍卖环节。在拍卖环节中,经执行员苦口婆心的劝导,房屋租住人付某终于同意配合法院处置房产,并让有购买意向的人实地看房。第一次拍卖流拍后,在权限范围内允许案件申请人通过微信、报纸、张贴广告等手段进行宣传,终于进入二拍程序并顺利拍卖成功。该案件全部执 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