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上午,“鹤岗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我院举行。我院党组副书记于溪泳、工农区司法局局长邢慧为工作站揭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了揭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区司法局在我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法院为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放置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工作站旨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值班律师采取“坐诊”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以及诉前调解等“套餐式”服务。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司法便民利民的新举措,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诉讼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