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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工农区人民法院迅速落实省法院 《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4-11 18:56:04



工农区委书记孙平同志


院长李艳秋向区委书记孙平同志汇报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要求


区委书记孙平同志与常务区长对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贯彻作出指示


工农区人民法院将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送至区人大领导


工农区法院将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送至工农区政府领导


鹤岗工农法院将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送至工农区政协办公室


工农区人民法院将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送至区纪委领导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函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函


工农区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函》的复函


工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通知

    4月7日上午,根据省法院《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要求,工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艳秋代表工农区人民法院及时向区委书记孙平同志做了汇报,并向区政府呈报了《关于严格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孙平立即部署了该项工作任务,并安排在区政府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通知内容,扩大宣传效果。孙平指出,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省法院及时下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强化依法行政,破解了“告官不见官”的难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对群众和法律的尊重,也是法治政府良好形象的展示,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工农区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工农法治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区,并函复我院。

    区委、区政府、区大人、区政协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通知内容与我院达成共识。

    近日,我院将向辖区行政机关转送通知内容,在社会上广泛宣传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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