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农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叶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叶某归还借款3000元给李某,判决生效后,叶某以各种借口拒不偿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但叶某未能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也未申报财产。为此,执行法官到叶某工作单位耐心做叶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叶某履行法院判决,但叶某丝毫没有履行判决的诚意。鉴于叶某有固定收入,法院依法强制冻结了叶某在龙南县某银行的工资以偿还债务,申请人李某满意而归。
法官提示: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院既使判决其承担责任,也可以赖着不履行,殊不知法院执行的方法多种多样,目前技术和方法都越加健全,一定会给当事人诉求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