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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干部贪贿款 中饱私囊终被关

  发布时间:2012-10-18 15:28:04


    张某某原是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总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6年8月期间,张某某在任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机电装备管理部部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调整、审核、审批维简费计划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伊某某、陈某某等人贿赂共计28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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