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激动的说道:“感谢工农法院,感谢孙法官,没想到在春节前能拿到钱,让我们民工能过个好年”。1月24日上午,工农区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会,为25名当事人集中发放执行款共计30万余元。
申请人陈某等二十人于2015年6月份陆续到被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处从事木工工作,2015年9月份因工程结束后相继离开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一直拖欠陈某等的工资,后经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建筑公司支付陈某等工资168070元,后建筑公司迟迟未能还款,申请人陈某等遂向工农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该建筑公司执行,建筑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经调查该建筑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被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同时还是另外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通过执行另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市中院的统一要求,工农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工农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力度,对所有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实行专人包案,逐案研究执行方案,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不仅执结了多件执行难的涉民生案件,同时也宣传了执行法律,并向社会表明了工农区人民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的坚定态度,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施以压力,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执行的行为。涉民执行案件任重道远,工农区人民法院要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实现常态化,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将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确保人民群众欢度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