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区法院在《关于建立完善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求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梳理案件情况,及时向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近日,两件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被害人因病伤残,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获批准核发救助资金。
2月6日,工农区法院将该批司法求助款4万元向两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并亲自送到家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申请朱某拿着送来的救助款,向党和政府表示感谢,他89岁的老母亲在一旁感动的流下了热泪。申请人王某讲述了她被抢劫犯伤害后自己精神失常的过程,她的母亲不停的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这是工农区法院首批经申请批准发放的司法求助款,这一天法院赶在春节前,不顾辛劳把温暖送到申请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