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开庭审理徐景芝与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发布时间:2015-09-13 11:14:01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开庭审理徐景芝与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不服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