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姜学提与王云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9-13 11:09:00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姜学提与王云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