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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15 09:40:5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提升我院全体干警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及省、市法院《关于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价值追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品格,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乐于奉献、忘我工作的崇高精神。在我院积极营造“学习先进、立足本钢、扎实工作、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激励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干事创业、力争上游,努力为我市加快实施“五大规划”、推进“十增行动”、建设“法治鹤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动员大会

院党组召开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学习活动开展各环节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使得全院干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开展此次活动的必要性,激发和调动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形成先进典型集群效应。 全院干警撰写学习邹碧华同志心得体会文章,选出优秀学习心得在院宣传栏展出。

    (二)组织参加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

组织全院干警观看邹碧华事迹报告视频,加强全体干警对其精神的深刻理解。利用视频的形式深入展示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实质,让全体干警更加形象直观地了解邹碧华同志的工作状态、工作作风。通过视频会议,激发大家对审判工作的工作热情,将其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为审判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开展座谈交流讨论会

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学习讨论活动,强化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将全体成员分成不同小组,下发邹碧华生平事迹的文字材料,就邹碧华的先进事迹进行讨论和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理论组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和参加座谈讨论,认真学习有关的讲话、决定、通知原文,准确的把握邹碧华精神实质和内涵,总结出邹碧华精神的丰富内涵,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加强党性修养,提升业务能力。

(四)举办主题演讲比赛。

     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讴歌先进人物,弘扬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油灯”的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理想与审判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在各自的岗位上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五)开展“学习邹碧华精神”读书月活动

     恰逢四月“全民读书月”之际,开展“学习邹碧华精神”读书月活动,党组班子和全院干警共同研读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激发学习热情,强化读书意识,让读书成为生活主题,成为生活习惯和一种生活方式。

(六)加强宣传报道

利用微博微信平台,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措施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在我院明显位置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条幅、文化墙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

    四、组织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全体干警广泛参与,迅速掀起全院上下共同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强化组织推动,精心抓好部署,坚决不搞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

    成立了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艳秋

副组长:于溪泳、史洪学、郭  杰、张建新

    成员:全体干警

    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芊冀

    成员:张  抗、艾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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