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当事人上诉、缠诉、上访的案件多是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没有得到经济赔偿或赔偿不到位造成的。今年我庭工作重点目标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力度。庭长张建新要求办案人员均应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时刻注意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等案件的赔偿列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的重点抓实抓好。
刑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既要做到被告人的工作,又要做其家属的工作,使其自愿、积极的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暂无全部赔偿能力的,也可做先行部分赔偿调解工作,有的被告人因不能被适用缓刑,往往不愿意赔偿,其家属也不愿代为赔偿,刑庭审判人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对被告人的行为不仅要给予刑事制裁,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方造成的损失也应予赔偿,使其自愿或代为赔偿,化解了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服判息诉,由于刑庭重视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收案16件,达成调解、撤诉5件,调撤率达94%,使刑庭移送执行局申请执行不了的案件大幅度下降。此外,对于判决不服的被告人和被害人,注意引导他们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告知他们一审判决完,不服,可上诉到中院二审,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到省高院进行申诉,告知他们缠诉上访不能解决问题,消除他们认为的法院告状无门的误解。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使受害方在经济上及时得到赔偿,精神上得到抚慰,使被告人在悔罪的基础上得到受害方的谅解,使当事人双方的积怨尽快得以化解,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