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孟桂兰等与鹤岗市洪河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3-08 15:16:52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孟桂兰等与鹤岗市洪河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